声明人:刘模桐
在邪恶的高压迫害中,违心所写的“签字”等不利于大法的言行一律声明作废。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4/45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