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福菊
我在劳教期间,江氏爪牙恶警强迫我写“悔过书、保证书、批判材料”,并叫我骂师父、骂大法,这一切所说所写一律作废。从今天开始坚修大法,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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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4/45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