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淑珍
2002年街道主任到我家填写一个“表”,声明所填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4/45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