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京淼
我在劳教所所说、所写一律作废。由于自己有执著,给大法造成损失。今后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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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