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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邦芸

    我从1999年1月开始正式修炼法轮大法。99年7.20后,由书记强迫我去派出所,逼我进洗脑班一天。2000年4月26日,派出所到我村强行办洗脑班一天,逼写“保证书”,我不写,他们就找人代笔写,然后强迫我按上手印。2001年2月9日,由本村书记、主任强行押送我到派出所进行洗脑三天,期间,我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它们逼我到小屋内,我不知道恶人写了什么,逼我按手印,在我不清楚的情况下按了手印。在此我严正声明:我说的错话、做的错事一律作废。我认准的修炼道路,我要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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