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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兆辰

    我1998年修炼“真善忍”高德大法,身心在大法中都得到了高度净化,使我改掉了一切不好的思想和行为,懂得了真正做人的道理。2000年7月,因炼法轮功被非法拘留15天。2001年7月,开发区派出所以开会为名把我骗到派出所,关押一晚上,第二天把我送进看守所非法劳教三年。由于自己的正念不足,有怕心,不愿吃大苦,在严重的迫害下,让别人替写了“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期间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以后一定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助师正法,完成一个大法弟子的历史使命和责任。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5/45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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