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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敏

    我是96年学炼法轮功的。多年的病魔使我生不如死,师父给我净化了身体,走路一身轻。真是“大法弘传,闻者寻之,得者喜之,”可是好景不长,1999年7月20日,一场铺天盖地的邪恶,给大法造谣。为了证实法我走出来被三次拘留,最后被非法判刑一年,一年后出来又送我去洗脑班 17天,违心地写了“保证书”。这都是修炼人不该做的事情,我后悔对不起恩师,这是我修炼中最大的污点。今天我严正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坚信大法,坚修大法,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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