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蕾
2002年11月1日,社区姓刘的来我家,让我签字等,我签了字。心想一定要坚修大法,签的字声明作废。坚定地维护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