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宏霞、刘芹、胡喜梅
我们在2000年7月份,在江政府的强制下所写的“保证书”,和有损于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