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胡秀珍、孙中清
我在2000年因证实大法被邪恶抓走非法拘留,被迫写了“保证书”。声明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坚修大法,一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