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桂珍
99年7月20日以后,邪恶对法轮功进行残酷的迫害,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说过、写过或者后来别人替我写的东西凡是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勇猛精进。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