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清
由于学法不深,在邪恶的迫害下,说过背离大法的话,还按过手印,给大法带来了损失。从现在开始,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做的事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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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1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