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宝森
本人在“610”办的洗脑班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声明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