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平琴
我在派出所及洗脑班所写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声明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走好今后的路,加倍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元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