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黎明
我在99年由于受到邪恶的迫害,被迫写了“保证书”,现在我声明以前写的一切都作废。我要永远跟着师父走修炼的道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