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玉兰、于淑敏、刘香云、冯景书
2002年8月份,在我村大队,在邪恶的迫害下写了“保证书”。特此声明作废。以法为师,坚定地走正法修炼之路。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