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秋兰
我在看守所写的“保证书”及违背大法的签写材料,全部彻底作废。坚定修炼法轮大法。紧跟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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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6/45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