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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淑笺 我于2001年11月11日至天安门上访,被公安绑架至派出所,非法关押3天。随后又被转至拘留所,非法拘留半个月。在邪恶压迫下,我爱人(不是修炼人)被迫缴交人民币3000元,并在弟子不知情不同意地情形下,替弟子写下“保证书”。今日在此严正声明:弟子在被非法关押居留时,爱人所签“保证书”等一律作废。今后紧跟师尊的正法进程,坚修大法心不动。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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