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凌云
我是一名学生,99年7月以前,和妈妈一起学过法炼过功。自邪恶镇压后,由学校老师逼着我写过“保证书”和给家人代写过,我现在声明作废。坚修大法,早日返回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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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