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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李学燕

    我98年开始修炼大法,99年“7.20”因江泽民对大法进行诬蔑,我进京上访,被公安部门送回县刑警大队非法看管,并且到我家非法抄家,把我所有的大法资料全部掠走,恶人们临走时还把我家的录音机抢去,弄的我家老少不得安宁。后又非法将我转送到县党校进行洗脑,约9天,限制我不让炼功,送回到村里后,派人监视,有段时间还要每天到派出所报到,如果不报到就牵连到亲属及监控人员,我三天两头受到骚扰,并且不准我学法炼功、不准我实话实说,并威胁我如不听从就送我到拘留所,完全侵犯了我的人权与自由。他们诱骗我、强制我写“保证书”,现在我郑重声明:我所写的一切“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并向世人揭露江泽民一伙的欺世谎言,呼吁国际社会帮助制裁江泽民一伙的邪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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