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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贤兰 在拘留所被非法关押期间,由于自己被亲情所带动,也由于对法理理解不深,在邪恶的压力下,有家人(不炼功)给我代写了“保证书”。我现在郑重声明: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邪恶逼迫我的家人所写的全部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地维护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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