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唐守兰
由于自己对法认识不足,有为私的一念,求安逸之心被邪恶所利用,由别人代写了“保证书”,我在上面按了手印,现声明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我要坚定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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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