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伟敏
法轮大法是正法,我在压力下所写的“保证”及签字等所有不符合法轮大法的言行,现声明全部作废。决心修炼到底,紧跟师父证实法,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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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