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根成
我在2001年6月底到北京正法被遣送回当地,现在我严正声明在看守所写的“保证书”;在单位写的“保证书”和说过的对师父、对大法不利的言辞统统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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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1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