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振民
由于邪恶旧势力的高压迫害,自己曾说过“不炼功”、签过字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但不是发自内心的)声明一律作废。重新走入正法中来,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补偿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决心坚修大法,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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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