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淑艳
我在劳教所期间,邪恶警察强迫我看迫害大法的录像材料、骂师父、骂大法,强迫我在它们写的三书上按手印。现在我声明这一切所写、所说的统统作废。从今天开始坚修大法、永不动摇。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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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