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孙继芬 本人在拘留所邪恶的迫害下,向邪恶妥协了,做了一个大法弟子绝不应该做的事,在自己的修炼道路上留下了污点。本人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一律作废。特此声明。正念正行,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0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