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桂英
以前在工商办班时,朋友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给我写了“保证”,声明作废。还有我丈夫逼我说法不好,也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修大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