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司秀娟
我的亲人以前替写了“保证”,声明作废。自己不符合法的言行声明作废。坚修大法,跟上正法进程,紧随师父坚修到底。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