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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玉香 我于1999年9月13日因上功友家去做客被警察带到派出所拘留。14日释放,15日警察强迫我写保证书,自己由于当时对法的认识不足,故写了保证书,不出去炼功,不参加非法聚集。现在我认识到这是错误的,在此声明保证书作废,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论及文字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元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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