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侯明娟
因我学法不深,我曾被旧势力强迫写下“保证书”、照像、交书,别人曾替我签过“不修炼”的字,现声明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作废。洗刷污点,学好法,讲清真象,多发正念。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