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桂枝、樊泽秀
在迫害中,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语言、行为、变异观念下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7/45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