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范丽华
1999年7月19日我被邪恶抓去,由于平时学法不深,在遭受迫害时,我写了“保证书”,现在我严正声明:在迫害下写的“保证书”等全部作废。从现在开始我一定以法为师,坚修大法,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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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