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高宝霞
1999年7月22日以后,我在强迫下所写的保证书,现严正声明全部作废。我要按着师父所讲的宇宙大法“真、善、忍”为标准,修正自己,坚修大法紧随师,助师正法,救渡众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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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