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宇明
我在2003年元月被非法搜去大法资料和书籍,被邪恶抓到派出所,在邪恶的迫害中,为情所动,在“材料”上按了手印。现在声明一切作废。在正法的洪流中弥补过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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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