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慧卿、杨秀茹、黄明霞、翟守俊
我在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以及在单位及镇党委逼迫下,所写的“悔过书”、“保证书”等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加倍弥补,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