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永胜
我在被非法劳教一年后释放时,在家人“担保书”上签了字,现声明以前所说所写不符合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紧跟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