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天浩
我在以往任何环境下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宣布全部作废。以后认真学法,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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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