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珍
由于我的执著,在派出所写了“保证”,我严正声明作废。坚决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正法修炼。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8/460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