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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长春市乔映红

    我于1999年8月末进京上访护法,后被押送回长春拘留并判劳教一年。由于学法不深。于2000年1月在劳教所的压力下违心地写下了有损大法弟子形像的“思想汇报”及“保证书”。在此我正式声明在劳教所里所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原则的书面材料全部作废。在今后的修炼道路上,我决心坚定对法轮大法的正念、正信,勇猛精进,用实际行动挽回自己所造成的损失,做一名合格的法轮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4/76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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