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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薛彩双 我2000年8月进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被抓。恶警逼迫说出住址,带到驻京办事处,通知家人认领,先由村政府支出5000元罚款,后被押回到当地“610办公室”,强迫按手印,罚款1500元,才肯放回家。2001年腊月23日乡政府要房照,压承包地,我否认旧势力安排,坚决抗议,当晚乡派出所把我骗到敬老院,从23到除夕,每天家里都去要人,他们不放,不能团圆。三十晚上也不给饭吃,我初一早晨院内喊“法轮大法好”,10点钟才给饭吃。就这样关押3个月,又交500元罚款抵押,强行按手印,家人接回。我严正声明,手印作废。坚定地维护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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