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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吴艳芳

    我修炼法轮大法多年,深受其益。几十年,我不知花费国家多少医药费。自从我得法炼功后,从此为国家节约了医药费用。2000年,我在国外的儿媳要生小孩,需要我照顾。在办理护照时需要出证明批准,他们三番五次要我写“保证书”,我不写他们就不批。在情和邪恶的逼迫下,我妥协了,同意让我的侄子代写了一份“保证书”。虽然我一直坚持在修炼,但几年来,我为此事总在心痛。师尊救我于地狱,我却昧着良心做了对不起师父的事。在此我严正声明:那份“保证书”全部作废。我一定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挽回给师尊造成的伤害。向世人讲清真相,跟上正法进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9/46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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