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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马元生 我于97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炼功前身体不好,学法之后一切病症全消。2002年月1月,因被恶人举报,被派出所非法带走,罚款伍仟元,还强迫写“保证”,我不写,后来他们写,逼我签字。我被强迫签了字,什么内容我也不清楚。后来家属拿五千元把我领回去。也不给开收据。我现在严正声明,他们写的内容我是不承认的,这是严重的迫害。我坚决声明作废。全面否定邪恶旧势力的安排,坚定正念。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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