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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凤兰 因为我本人自己学法不深,没有在法上去认识法,所以单位让我写“保证书”,我自己写了几份,无论我写的“保证书”或者单位领导代签的,我从今天声明一律作废。我要跟上正法进程,要认真学法、洪法、证实大法,发正念、讲清真相,弥补我的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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