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曾秀芬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自身有执著,因此向派出所和单位违心地递交了“保证书”,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以法为师,紧跟师父正法进程,做师父真正的正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9/4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