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宝明
我在拘留所期间所做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声明作废。重新跟上师父正法进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9/4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