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秀明
在江XX流氓集团邪恶地迫害法轮大法和大法弟子中,我在被胁迫、受欺骗时的言行不是本人的本愿。现在我声明作废。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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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3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9/4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