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维庆
在99年7.20以后,在邪恶严重迫害下,被迫写了“悔过书”。现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9/46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