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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振梅 我是99年2月份得法的。得法前我身体患有腿痛、腰痛、口腔炎、卵管炎,整天要吃药打针,每年要吃上几十元到几百元的药,重活累活不能干。得法后直到今天我一片药都没吃,各种病都消失了。我决心坐一个善良的人。但自从99年,血腥迫害开始后,乡派出所的恶徒来我家好几次,逼着我交有关法轮功的材料。本大队两委用大喇叭点名喊不准炼功,谁炼就罚谁、拘留。并让村长整天监视我,上们逼着我按“手印”。在迫害期间曾经一次按“手印”,对此严正声明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定修炼。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0/461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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