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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孟凡翠 我1997年有幸得法。以前有过的病全部都好了。到1999年720后,乡派出所的人先后两次来抄家,只要说一声炼就会被非法关押。我也被关押过,关押了一夜,不准睡觉。第二天,叫我写“保证”,就可以回家。我现在声明:以前写过的“保证”一概不算,还是跟随师父炼功。加倍弥补,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3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3/10/4619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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